一、1月份
车船税(保险公司申报)期限顺延至1月7日,保险公司结缴期限顺延至1月14日。
二、2月份
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消费税的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6日:
2.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的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6日:
3.车船税(保险公司申报)期限顺延至2月14日,保险公司结缴期限顺延至2月21日。
三、4月份
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消费税的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2.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3.企业所得税(季度)、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4.车船税(保险公司申报)期限顺延至4月9日,保险公司结缴期限顺延至4月16日:
5.财务会计报告(季报)的报送期限顺延至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