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已经由原来的3500元变为5000元。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等)-起征点(5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工资个税计算公式:应交个税=(当月薪资收入--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交个人所得税额=(工资6800元-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1044元-个人所得税扣除额5000(元)*税率3%-速算扣除数0元=22.6元。
从2018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已经由原来的3500元变为5000元。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等)-起征点(5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工资个税计算公式:应交个税=(当月薪资收入--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交个人所得税额=(工资6800元-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1044元-个人所得税扣除额5000(元)*税率3%-速算扣除数0元=2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