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合作社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且由社员入股组成,主要为社员提供各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的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的经济发展提供各种金融服务。所谓个人小额贷款是贷款人为解决借款人临时性的消费需要而发放的期限在1年以内且金额在30万元以下,不需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信用贷款。
农村信用社个人小额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1、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岁以上(含18岁),申请借款的时候年龄与借款期限之和不超出65;
2、具有按期还本付息的经济能力。如果对所借的金额无法偿还,审批过程中信审人员会对所借的金额重新评估,将风险掌握在可控范围内;
3、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4、具有工商部门办理的年检手续,两类人除外即自然人和无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
5、在贷款社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在该账户保留一定支付保证金。自愿接受贷款社信贷和结算的检查,能保证定期向贷款社报送经营计划及相关业务财务报表;
6、信用社贷款人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农村信用社个人小额贷款的申请流程:
1、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根据农户的基本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及信誉程度等指标进行测评。农户的信用等级分优秀、较好和一般三个档次。
2、核定农户信用额度。根据农户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农户资金需求情况以及信用额度申请,再由农村信用社核定相应等级的信用贷款限额。
3、发放贷款证。以户为单位一户一证。
4、借款申请。农户申请贷款时持农户贷款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就可申请办理信用额度内的贷款。
5、贷款的发放。农村信用社接到农户借款申请后由信贷专柜人员(或门柜人员)审查后签订合同填制借款借据。
6、按期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大家可以针对以上事项做好相应的准备,然后到信用社递交贷款申请就可以开始办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