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朋友都听说过,退休时如果有视同缴费年限认定,那么就可以多领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指的是职工在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凭借职工档案认定的可以视同缴费的时间。那么灵活就业人员会有视同缴费年限吗?如果有要如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灵活就业人员是否有视同缴费年限要分情况来看,因为灵活就业人员实际上也分两种形式。
一、完全灵活就业人员
所谓完全灵活就业人员就是从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开始,一直到退休,都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对于这类人而言,他们肯定是没有这个视同缴费年限。因为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主要是在1992年建立养老保保险制度前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实际工作年限,这个工作年限才能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完全灵活就业的参保人员至少是在1992年之后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所以他们不会有视同缴费年限。
二、下岗或辞职后自己以灵活就业身份继续缴纳社保
还有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并不是一开始就是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社保的,他们之前也有自己的工作单位,单位上有为其缴纳社保,但后来因为下岗等原因开始以灵活就业形式参加社保,这部分灵活就业人员是否有视同缴费年限,要根据情况来分析。有些下岗工人的工作年限比较久,在1992年之前就参加了工作,那么只要在1992年之前的工作年限符合相关规定,在个人档案中有记载或能被正常认定,那么这部分人就是有视同缴费年限的。
也就是说下岗的灵活就业人员有部分是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但享受视同缴费年限待遇的前提是需要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所以退休人员需要提供有效的个人档案作为佐证资料,档案中需要明确记载参加工作的年限,这样的话才可以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时,主要看你是否符合以下三点:(仅供参考,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1、在1992年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已经参加工作,并且有连续工龄;
2、在国企、机关事业单位或县级以上大集体工作过,并且有正式的编制;
3、可以提供人事档案材料,并且在人事档案中有明确记载参加工作的年限。
如果退休人员有视同缴费年限,那么在计算养老金时视同缴费年限是可以增加养老金的,所以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朋友,在退休时注意提供职工档案,这样才能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才能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