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许可经营的范围来讲,一般的来说,先是获得行政许可,然后进行工商登记,为了盘活市场活力,针对有些项目可以采取后置许可。后置许可指的是根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等规定在登记后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后置许可经营项目的经营活动。”
各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可能不同地区会有差异,常见的涉及到后置审批的项目有:
1、农林牧副鱼
2、矿产资源与电力建设
3、建设
4、交通运输
5、公安
6、化工
7、医疗医药卫生
8、劳动
9、金融保险证券
10、邮政、电信
11、科学技术
12、环境保护
13、广播电影电视
14、文化、文物娱乐
15、旅游
16、民政
17、中介服务
18、国内贸易
19、海关
20、生产、加工、制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