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户口不在长期居住地,但是能不能够在自己所在的居住地,领取养老金待遇呢?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实际上领取养老金的地点跟户籍,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有间接的关系。如果说你的参保条件具备了领取养老金的条件,那么跟户口实际上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一般情况下,你只要在一个地区,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0周年以上,那么就符合在该地区领取养老金的条件。也就是说你的户口虽然不在这个地区,但是你长期在这个地区工作和生活,并且在这个地区建立了社保的缴费,也保证了累计缴费年限能够达到10周年以上,那么就可以在这个地区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但如果说你的长期居住地,你并没有缴纳社保,或者说累计缴费年限并不足10周年,那么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是不能够在居住地领取退休金,可能最终要回到户籍所在地领取退休金。所以说能不能够在非户籍所在地,领取退休金的前提条件是在于你的累计缴费年限,有没有达到10周年,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条件。
同时还要满足另外一个条件,就是你总体的职工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还要达到15年以上,因为15年是我们国家所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的要求,你只有满足15年以上的要求和规定之后,才具备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所以说能不能够在居住地办理退休,取决于你有没有在居住地参保,还有没有达到10年以上的缴费年限就可以了。
有的人他在一地长期生活居住,并且在异地参加工作通过工作单位缴纳社保,自然是在工作单位的注册所在地正常交纳社保,所以说这种情况下就不存在任何的问题,因为你正常的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符合退休的标准,那么直接由工作单位,申请办理退休就可以了,你肯定是能够享受到该地区养老金的待遇。
比如说一些典型的北漂,沪漂和深漂。他们就是长期在这个城市工作,但是不具备这个城市的户口,没有在这个城市买房或者说是一些其他的原因,不具备户籍,但是他长期在工作单位工作一直工作到退休为止,实际上是符合在该地区办理退休的条件,依然是可以享受到该地区养老金的待遇。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如果说你长期更换工作地点并且长期更换工作单位,而且你在任何一个工作单位的社保缴费年限都没有达到10周年,那么在任何一个地区不具备10年以上的累计缴费年限,这种情况下,是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才能够正常办理退休的。所以在一个地区长期工作,长期参加社保,对自己将来办理退休能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