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的时候,参保单位为其正常足额交费已满12个月及以上的,且符合国家省市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就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但是如果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参保单位为其正常做交费已满六个月不足12个月的时候,那么且满足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额外支付。
另外,生育保险正常足额交费,不计算补缴的时间,如果中断了生育保险的交费记录的,从最后一次中断之后,开始正常足额交费的时间起计算连续缴费的时间。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的时候,参保单位为其正常足额交费已满12个月及以上的,且符合国家省市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就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但是如果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参保单位为其正常做交费已满六个月不足12个月的时候,那么且满足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额外支付。
另外,生育保险正常足额交费,不计算补缴的时间,如果中断了生育保险的交费记录的,从最后一次中断之后,开始正常足额交费的时间起计算连续缴费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