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不给员工去缴纳社保,应该直接去法院起诉吗?我们都知道在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任何一家企业单位只要和员工建立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关系之后,都应该依法给自己的员工正常缴纳社保待遇,这确实是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任何企业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行为,等同于是违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属于违法行为。
当然这种违法行为我们是不是应该直接去法院起诉处理呢?其实这个是不可以的,首先我们要明确,如果是企业单位确实是没有正常缴纳社保,同时你又拿得出自己在企业单位工作的证据,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之内。但是有些时候它实际上并不是在于这个法院受理的范围之内,而是属于行政监督的范围之内,所以这种情况下我们就不能够去,法院来直接申诉处理这个问题了。
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选择社保部门旗下的劳动监察部门来进行投诉和处理,因为劳动监察部门,他的义务和责任就是来核查企业单位,有没有正常的来为自己的员工缴纳社保待遇的义务,如果说员工的在册总数和申报缴纳社保的人口总数是完全一致的,那么就说明这家企业单位是完全严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来给我们员工正常的缴纳社保待遇。
但如果,发生在册员工和缴纳社保员工的总数不一致,那么确实就会有问题,所以说通过劳动监察的方式来进行举报,那么首先是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和处理方式,同时如果说你想让企业单位来进行补缴你的社保待遇,或者是进行正常的缴纳社保待遇,那么你要拿出证据来证明你曾经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过,只要是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那么企业单位确实,是有这样的义务和责任来缴纳社保的待遇。
所以,我们没有必要直接去起诉其实直接起诉法院是不一定能够受理的,所以通过劳动监察的方式,首先去解决这个问题,在劳动监察申请如果并且出具了劳动监察整改责任通知书以后,企业拒绝执行的情况下,那么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真是到了这样的一个地步,那么企业单位还是明确拒绝拒绝缴纳社保,实际上企业单位,面临的不单单是要给员工正常来补缴社保的问题了,同时作为企业单位,还要承担面临高额的罚金,这个罚金就是由劳动监察部门所提出的,因为毕竟它没有按照整改的期限之内完成相应的社保补缴,所以说因此而带来这个罚金,那么这个罚金也是由企业单位来一并承担并支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