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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攻略 贷款申请 离婚冷静不可怕,分清财产好说话!
离婚冷静不可怕,分清财产好说话!
摘要:走到离婚这一步,也没有谈钱伤感情的顾虑了,大家最迫切需求的就是想知道:钱怎么分。今天咱们就简单算算婚姻里的账。

近来舆论场上的热点话题,都是什么租房市场暴雷、买房买车限购、社保余额不足、全面放开生育,反映出了我们日常生活中诸多的矛盾:买房难、租房难、看病难、上学难,现在又来了个“离婚冷静期”。

意思是协议离婚的夫妻,在离婚冷静30天后,双方需要共同去领取离婚证,有一方逾期不领则视为撤回。

政策一出,大家纷纷抱怨,现在连离婚都要被拖上一个月了,真是给困难重重的个人生活又添了个“离婚难”……行吧,good things take time,就当是过日子里的九九八十一难。

谈到婚姻,大家最开始的印象是因为爱情。但是说到离婚,恐怕没人还惦记爱情了,想的都是财产那点事儿。

翻翻《婚姻法》,没有一项是在保护爱情,而是通篇在讲如何责权明晰、保障无过错方的财产利益。看吧,走到离婚这一步,也没有谈钱伤感情的顾虑了,大家最迫切需求的就是想知道:钱怎么分。

今天咱们就简单算算婚姻里的账。

结婚前的财产升值了算谁的?

现在年轻人赚点钱不容易,房子又贵,所以很多小夫妻都是在父母的全额赞助下买了婚房。

但是房子是固定的,人心却是浮动的,在婚姻生活过不下去的时候,婚房也就会面临分割。早以前,只要是婚后共同的财产就会二人共同分配,但2011年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中提到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子女一方的赠与,是不能算作小夫妻的共同财产的。

所以,2011年以后,判断和保护婚前财产也常常出现在离婚诉讼中了。

有这么一个案例,张某婚前购买了500克黄金,与配偶结婚后这些黄金的价格涨了2倍多。这时候两口子闹离婚,这些年黄金的增值,张某的配偶可以分吗?

婚姻法司法解释是这么说的: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即孳息和自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除此以外,属于共同财产。所以案例中张某婚前买的黄金,在婚后价值增高,但增值仍属于张某个人财产。

离婚时房产都能分割清楚吗?

对于婚姻里的房子,无非是这样几种情况:是自己买的、双方出资买的、还是一方父母出资买的、双方父母出资买的?名字是登记在自己名下、对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抑或在子女名下?全款买的、婚前贷款还完的、还是贷款还一半的?

这些房产分割问题,在很多离婚案件里有各种组合搭配,司法实践中会根据购房时间、出资人、房本署名等等情况来处理房子的归属。因为分类复杂,我们今天不细说,大家可以在“理财大学”的《婚姻中,关于财产的那些事儿》里查询判决结果的分类。

但是你知道吗,还有几种情形,在离婚判决时,法院是不予处理的!比如说:

1

离婚时没有取得房本

小张婚前买了房子,自己还了一部分贷款,结婚后和配偶共同还贷,而且房屋还增值了。在感情破裂决定离婚时,还没有取得房产证。法院最后这么判的:

先住着吧,有了房本之后再另行起诉。

2

房本有第三人名字

小张在购房时,由于种种原因,在房本上加了自己妹妹的名字。等离婚时候麻烦来了,总不能把妹妹也追加为第三人啊。这时候,法院可能会采取这种处理办法:

根据小张夫妻的申请,将离婚诉讼中止审理,让小两口另行提起析产之诉,然后根据析产之诉的判决结果,对这个房子的夫妻共有部分进行分割。

当然了,实际生活中,夫妻的房子还可能不只是普通的商品房,还可能涉及到小产权房、公房承租、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农村拆迁补偿中按所涉人口数取得的优惠购房权等等情况,分割时也有不同的考虑情况。

离婚时不知道对方真实财产怎么办?

离婚时候划分共同财产,前提是要先知道双方一共有多少财产,但实际生活中,很多人都不知道配偶到底有多少钱。

比如说,很多传统家庭里,丈夫在外面做生意,可能有很多不同的账户和银行卡,今天赚了明天赔了的,妻子可能根本不知道丈夫有几张银行卡,更不知道他账上具体有多少钱。这种情况下闹离婚的话,妻子不向法院提供具体账号,法院就不会去调取流水,妻子也就分不到相应的存款。

事实上,这样一方控制大量存款的情况,如果配偶平时对家庭财务不清不楚,离婚时多半会损失惨重。可以说,离婚时,财产在谁手上,大概率就是谁的。在婚姻里,谁负责赚钱,谁就有控制财产的主动权。所以啊,不管结婚离婚,别在该动脑子的时候动感情,自己挣钱才是硬道理。

冷静期内,一方转移&“突击”花钱怎么办?

总的原则上,法律保护弱者,对转移财产、挥霍财产、损毁财产的一方应少分或不分财产。即便是在冷静期,也可以进行婚内财产分割。

因为有婚内财产分割制度,用来防范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当然,对于对方“突击”花钱算不算挥霍,就要考虑夫妻双方的收入情况。比如,夫妻每月收入只有3000元,那你突然一晚上吃喝就花费5000元,这就可以认定你是在挥霍。如果你身价过亿,那一晚上花费5000元就难以算成挥霍了。

说了这么多,也只是离婚时候常见的一些财产纠纷情况。实际生活中,离婚的财产分割诉求往往更复杂,除了婚前财产、共同财产以外,还会涉及到夫妻双方债务划分、股权划分、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等等关于钱的问题,双方都想最大限度地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维护自己的权益。

然而财产分配就像婚姻本身,都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所以“离婚冷静期”的设立也不见得是坏事,大家多一个月的时间,也能好好算算离婚的风险收益和损失吧。

最后,规划君给大家推荐“理财大学”的《婚姻与财富》课程,我们邀请到了专业的离婚律师参与编写,给大家详细解读了婚姻中关于财产保护的知识。

当然,希望你学习这门课是为了“技多不压身”,最好永远用不到。无论是结婚冷静期还是离婚冷静期,规划君都祝你能够享受爱情,宁愿为了爱情而冲动,不要为了财产而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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