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不同的地区会有不同的政策,因此休产假的时间也会不同,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具体的时间调整。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可以享受到98天的产假福利,如果需要也可以产前提前15天就可以开始休假,其中每多生了一个孩子可以增加15天产假,难产的妇女也可以增加15天产假,流产者分时间决定产假,四个月内只有15天,如果四个月以上可以得到42天。让我们接下来看各省相关调整。
广东: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天津:天津在国家规定的98天基础上,再增加30天,也就是共计128天产假。另外,经过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女职工可以休不超过六个月的哺乳假。
山东:山东省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可以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黑龙江:黑龙江规定,符合当地生育条例的,女方女方享受产假180日,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
吉林:女职工可享受158天产假,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到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照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
福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另外,
浙江: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
江苏: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延长产假三十天。
湖北: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
辽宁: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
上海、北京:两地都是延长产假30天,共128天。
以上就是各地休产假的天数,大家可以找到自己所在的地区进行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