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的利益就相继出台了一些有关加班的制度规定。规定中明确表示加班要在劳动者与公司和企业相互协商达成后才能进行,公司和企业一方不得强制性要求员工加班,而员工单方面也没有决定是否加班的权力。
面对已经达成协议同意加班的工作人员,所就职的公司和企业需要按照劳动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加班工资或者合理的工作调休。而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时间内,公司和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给公司内部人员放假休息或付给员工2~3倍的工资。
因为2020年国庆节与中秋节在同一个时间,所以有些劳动者就产生了一定的疑问,如果在两个节日重合的时间里公司出现了加班的情况,那么公司需要付给员工的加班费用会在原来一个节假日中加班的3倍加班费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倍的费用吗?
根据相关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公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而且,参照法律对法定休假日与休息日重逢的规定,应当假期顺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依然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也就是说,2020年虽然中秋节和国庆节赶在了一天,但是呢,并不是六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