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灵活就业人员呢?在这里简单的介绍一下:个体经营户并且没有雇佣其他人工的,工作时间安排相对自由的;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时间,例如画家、作家以及音乐制作人等 ;按日计薪,没有特定的工作地点;经常在路上奔波的网约车司机。上述四类人群以及相似的工作类别,均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群的一员。
2020年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有新变化,变化如下:
首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延缓缴费。
因2020年疫情突发并且产生了严重影响,公司资金出现断裂的不在少数,最终宣告倒闭的也有不少,因此引发的大批量员工下岗失业。因为没有了收入来源渠道,他们的社保费用缴纳也就成为一大问题。所以根据新规的政策表明,之前就参加社保的人员由于特殊时期,缴费时限可以延缓至2021年底补齐2020年应缴费用。
其次,补贴社保费用并降低参保门槛。
国家社保局了解到有不少灵活就业人员几乎丧失劳动力的情况,为此出台4050社保补贴政策,让这部分人能够缴纳很少的一部分社保费用便能领取社保补贴。而今年社保补贴的领取范围又进一步放宽,今年疫情原因,不少地区已经放宽了领取社保补贴的门槛。比如现在规定,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大龄就业困难成员,受到疫情影响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就可以认证,而之前呢,需要6个月以上。
最后,补贴申领时限延长。根据相关规定,符合4050标准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到三年的社保补贴,今年因为特殊原因,国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期限已满但是还没有实现就业的,延长一年领取补贴的期限。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总而言之,社保制度不断健全完善,群众的利益也在不断提高。如果大家有符合申领条件的人群一定要抓住机会,因为新政策的出台为大家谋取了丰厚的福利,也能给生活带来基本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