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在人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的,移动餐车、地摊卖鞋、推车卖水果以及挑担子卖零食的人员都属于灵活就业人员。他们需要客流量来保证自己货品的卖出才能有收入去生活,并且有资金去缴纳社保,以此来保证自己的生老病死、工伤等都有保障。
但是由于新冠肺炎病毒的来袭让他们的生活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因为要减少人员的接触他们不能够进行日常的工作,因此减少了很多收入来源,以至于参保或者缴纳社保都出现了困难。对此,国家相关机构对他们的社保做出了三大改变,具体的变化是:
1、可以暂缓缴纳养老保险。如果灵活就业人员的负担大、收入低,并且已经达到困难标准,就能够在当地申请暂缓缴纳养老保险了。暂缓缴费后,在2021年即可继续缴纳。在继续缴费之后缴费的年限还是累加的,不会中断。在2020年内没有缴费的月度,在2021年可以补缴。举一个例子,张先生是属于灵活就业性质的人员,他在2020年的四月和五月都没有缴纳社保,那么在2021年的年底之前,根据当地相关部门的通知,他需要带上相关材料去到相关机构,根据流程来进行2020年四月份和五月份社保的补缴。这时候,补缴的缴费基数是能够自己做主的,只要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的浮动范围内进行选择即可。
2、4050社保补贴放宽条件:4050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期满但还没就业的,可再享受一年的社保补贴;申请标准进一步降低,更多的人纳入了补贴的范围,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经济压力得到了缓解。“4050人员”指女性年满40岁,男性年满50岁(有的地方规定为4555人员),如果处在这个年龄段而且又是灵活就业困难人员,那么可以申请社保补贴。
3、社保缴费方式和标准的改变:在以前缴纳社保的时候,过去上一年度7月至每年6月为社保缴费结算年度,因为每年公布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时间比较晚,等到社平工资公布后,才能确定各类人员基数。而如果是按照自然年度征缴社保费,意味着上半年和下半年缴费基数不同,同时,缴费方式也发生了变化。
2020年疫情暴发的影响是格外大的,它让灵活就业人员的生活、工作都受到了波及。幸运的是目前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同时国家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也做出了相应的变化,具体的变化在上文中都已经展示出来了。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仔细查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