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热的夏季来了,对于在室外工作的群体来说这将非常难熬。国家为此也出台了高温津贴政策,还不了解的朋友不妨看看本文。
国家在《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说明了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公司或者企业中有工作者在35摄氏度以上的室外工作,而且公司无法将室外工作地点降温到33摄氏度以下,那么单位就需要给工作者发放高温津贴。并且高温津贴会与工资一起发放。
高温津贴的标准各地是不一样的,而且领取高温津贴的时间因为不同地方的气温差异,也是有很大的不同的。总而言之,具体可以领到的高温津贴跟当地的政策有关。
一般情况下,发放高温补贴的时间一共有5个月的时间,从每年6月份到10月份,补助金额每个地区的标准不一。山西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则是6月份到8月份;海南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则是从4月份到10月份。
北京市室外高温作业月补贴180元,室内高温作业月补贴120元;广东省室外高温作业月补贴不得低于150元;上海市室外高温作业月补贴不得低于300元月;河南高温作业日补贴10元,云南高温作业日补贴也是10元;而四川省高温作业补贴则为10-18元一天。
由此看来高温津贴的领取条件还是较为充分的,高温津贴数额虽然不多但是日积月累下来还是有一定数目的。劳动者如果发现自己的工作环境符合发放高温津贴的要求,但是用人单位却没有发放,怎么办呢?劳动者可以向工会寻求帮助;也可以向社保、安监等部门寻求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为高温天气环境下作业的劳动者供给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比如如发放绿豆汤、西瓜等防暑降温食品或相关药品。但是不得以发放钱物来替代,而且不得充抵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