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开放,我国从独生子女逐渐步入了二胎时代。而生育津贴的作用也被大家所关注,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生育津贴是按照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实际上也就是平均社保缴费基数的数额确定的。
目前,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其中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来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比如说一名女职工所在单位上一年月缴费平均工资是5100元,她生育前后共128天产假。那么她享受的生育津贴的标准就是5100元除以30再乘以128,那么她在产假期间就可以得到21760元的津贴。
对于北京女职工来说生育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可另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再增加假期1-3个月。也就是女职工最少可享128天产假,最多可有7个月产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女职工与所在单位协商延长产假期间是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
有人说,如果我的工资高怎么办?依据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职工在产假、哺乳假、孕期期间工资待遇不降低,所以,用人单位应当对女职工补足工资差额。包括年终奖金也应当照常发放。
那生育津贴怎么申领呢?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的领取需要三个因素:
第一、当月必须在参保状态;
第二、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有的地方当月缴纳就可以领取);
第三、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
北京社保中心统一了生育津贴的申领过程如下:
1.提交材料:首先要进行报表填报
登录社保网上平台通过“下载专区”-“表格下载”-“社会保险支付”-“生育保险各类表样”然后根据要求填写并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
2.去经办机构办理
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后,再领取《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核准表》并签字确认。
3.待遇发放
选择单位发放的女职工,于申领次月中下旬收到生育津贴款项后应及时支付至申领职工本人;选择银行代发的,款项于次月中旬发放到申领人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