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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攻略 贷款申请 保险销售误导真实案例(三)
保险销售误导真实案例(三)
摘要:今天继续跟大家介绍花式误导案例都有哪些。

关于买保险可能遭遇的销售误导情形,之前给大家讲了:

被误导进行“选择性”体检

口头告知健康问题

被拖延导致丧失抗辩权

购买高保额寿险时无法提供财务证明

……

具体文章可以看看之前的系列,《保险销售误导真实案例(一)》,《保险销售误导真实案例(二)》。

今天继续跟大家介绍花式误导案例都有哪些。

1

江苏镇江吴某通过好友业务员谢某购买了一份重疾险,因为是线下购买,保险公司同意可以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形式缴纳保费。

吴某常年在农村种地,去乡里一趟不方便,于是每年的保费都是以现金形式交给业务员,后者转交给保险公司。

2018年3月,吴某按时将保费4600元,足额交给了业务员谢某的妻子王某,但是王某回异地娘家省亲,就把交保费的事情给耽搁了。

期间吴某虽然有收到保险公司的短信续费提醒,但是以为保费已经交上去了,就没太放心上。

2018年6月,吴某在田地中干活,突发脑溢血倒地,被村民紧急送往乡里的二级医院,病情稳定后转送至市医院治疗,于7月出院,前后花费10万元。

2018年8月,吴某家属凭就医材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被保险公司告知,吴某当年的保费并未缴纳,且过了2个月的宽限期,该保单处于失效状态,拒绝赔偿。

原来,业务员妻子回家探亲仍未回来,并未把保费转交给业务员谢某,业务员自然也就没按时向保险公司足额缴纳当期保费。

目前,该案件仍在当地的仲裁机构进行协商,当事人吴某家属明确表示,要么由保险公司赔偿,要么由谢某妻子赔偿,但是后两者均表示拒绝。

2

2018年3月广州曾某通过熟人引荐,在保险业务员处购买了一款意外险保单,保额20万。

5月,曾某在家中洗澡冲凉时跌倒昏迷不起,被家人发现后送医,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医院急诊科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原因是“猝死?”,因有问号,表明死因并未彻底确定。

曾某家属随后致电业务员,告知曾某死亡的讯息,希望业务员届时能够到场参加葬礼,但是业务员推脱当天有事,无法参加。

曾某尸体被火化之后,家属凭户籍注销材料和死亡证明书,向保险公司申请意外险理赔,但是被保险公司以死因无法查明的猝死案件,不符合意外险的保障范围为由拒赔。

家属不服,认为当初已经告知业务员关于曾某死亡的消息,但是业务员并未告知需要尸检。

而事后业务员的回复是,被保人家属只是通知其参加曾某葬礼,并未告知死因系猝死,也并未提到有保险理赔报案的需求;出于个人参加葬礼的请求,她完全可以拒绝参加。

保险公司也说,理赔报案完全可以通过400客服专线进行,并非只有业务员转述一种方式。

家属与保险公司协商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初审法院在裁决的时候,认为被保人家属一方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当时有向业务员告知猝死的理赔报案事宜,保险公司亦无法反馈通知其猝死案件需要进行尸检。

最终,被保人家属需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由于无法彻底确定曾某的死因,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3

北京A旅行社与保险公司为合作关系,保险业务员李某为该旅行社工作人员,因为常年业务往来需要,保险公司赠送了一批7天意外险,保额10万元。

张某全家7口人在国庆节前夕,通过该旅行社报名了海南五日游,张某咨询旅行社团费能否有优惠时,李某同意赠送张某全家每人2份意外险。

由于有旅行社的赠险,张某就没有再另行购买保险,在出发前李某将保险单转交给张某,但并未做任何解释说明。

在旅行过程中,张某及其妻子在潜水时发生了意外事故,就医后共花费了4.4万元的医药费,出院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被拒,理由是潜水活动不属于保险合同的约定情形。

张某认为旅行社明知已安排了潜水项目,但所提供的意外险将该活动免除在保障范围之外,有涉嫌欺诈嫌疑,并且保险业务员李某也并未向其事前解释和告知。

保险公司回复称,公司与旅行社的这批意外险属于赠险,法律上的投保人为该旅行社,保险公司已经向投保人旅行社履行了相应的提示注意义务,无须向张某提示注意义务。

双方协商未果后向北京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时采纳了保险公司的说法,最终投保人败诉。

4

2015年,甘肃董某通过业务员购买了一份重疾险,购买时健康告知问询是否有重度吸烟史、肺结节,董某不确定是否要如实告知,业务员回复“自己觉得不严重的就不用告知”。

2016年,董某确诊肺癌,需要在医院持续化疗治疗,董某想要向保险公司理赔。

因为刚过了等待期出险,加之有肺病既往病史,业务员担心保险公司对自己追责,于是口头告知董某,建议病情都治好了,拿着全套材料理赔,成功概率更高。

董某听信之后,并未及时理赔报案,2019年5月癌症扩散病危,董某遂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但是保险公司以“1、投保前患有肺病既往症史不符合投保条件,属于未如实告知;2、保险索赔必须在诉讼时效提出,即投保人自知道癌症确诊之日起2年”为由拒赔。

但是董某辩称是业务员告知其不需要马上报案,但是自己又拿不出录音材料加以佐证,与保险公司协商未果,因其自身健康恶化,由其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来看,这4起保险的纠纷事件,都是源自业务员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作梗导致。

第一起事件,如果投保人能够及时打电话咨询保险公司客服,询问是否已经缴纳了保费,而不是盲目相信业务员,就不会发生因漏交保费导致保单失效,进而理赔被拒的情况。

第二起事件,被保人猝死后,如果家属第一时间联系的是保险公司客服,而非业务员,结果可能会完全不同。

第三起事件,客户拿到保单后能够仔细阅读,对于保障责任中不含潜水这一情况能够及时咨询保险公司,也不至于事后发生理赔纠纷。

第四起事件,董某如果在投保时咨询保险公司客服,其自身健康状况能否购买保险,想必会得到确切答案;在医院治疗时,如果能够咨询保险公司,也不至于错过理赔报案2年的时效期。

保险业务员的作用就是保险销售,如果客户对于保单责任和健康告知不清楚,对于理赔注意事项不了解,一定要直接与保险公司沟通,绕过中间人,避免我们的权益遭到损失。

好了,今天的销售误导案例讲解就到这里,如果你还有相关经历,可以私信跟我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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