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债”是一种“盈利”能力:
在“现金为王”的市场环境下,“良性”负债越多,也就意味着控制的资产越多,如果资产产生的收益高于负债的利息,这样的“负债”就属于“良性”负债;比如“房贷”,现在很多家庭“贷款买房”,付完“首付”以后,采用“公积金”贷款并不会造成额外的压力,如此很好实现了财富的增长。
二、“负债”是一种“财务”能力:
企业其中一个作用就是整合社会资源,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将“负债”限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维持资金链的稳定,无论对于个人还是组织都是长期发展的动力。就像有些老板采取的不道德方法,利用人性“取巧利”的心态,聚焦了大量资金给足3个月利息,之后再以千般借口不还钱,即便债权人诉诸法律,他也不属于非法集资(已给足利息3个月),无法胜诉。如此这些“负债”还真就成为了“良性负债”。
三、“负债”是一种“号召”能力:
与债务人利益相关者越多,他的交际能力就会越发广阔,他们虽然恬不知耻的拿着别人的钱炫耀财富,但债权人们还真不希望他们有什么生命危险,即便是法官也不愿意把“老赖”关入牢房,否则就彻底失去盈利能力,无论对于债权人还是社会经济发展都没有什么益处。而当他们厚着脸皮过来称兄道弟,把酒言欢时,债权人们也不能“视而不见”,不然你的“钱”就真的“灰飞烟灭”了。
综上所述:“负债”好处越发之多,我们是不是只要学着“哄骗”的为人处世就可以了?这种思维明显是错误的,须知你是什么样的的人就处在什么样的交际环境,常言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失鞋”,世事轮回,你怎么能知道你不是“被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