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贷款现在主要是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说借款人要认账,不管利息有多高,你当初同意了就应该还。一种观点说网贷利率规定要符合法律要求,而且他们催收手段太恶劣,所以我暂时不还,要等法律给个说法。
在此,德先生给大家讲几个最简单的道理。
针对网贷的双方约定,借款人即使签字画押了,但是如果实际利率超过36%,那就是违反法律规定,法律上明确规定借款利率超过36%,合同无效。这是在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明确写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另外司法解释规定“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所以不论是否借款人事先知晓或者同意,或者事后知晓,或者同意,都必须以法律要求的为准。
为了明确网贷机构的不合规行为,在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网贷平台不得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接待业务,禁止从借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等”。
我们不断在强调自己要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那么面对违法的协议时肯定不能遵守,一定要强力反击。
作为借款人,不要有任何道德负担,因为对方从头到尾都是恶的,没有什么“好心办坏事”,也没有什么“做好人又流血又流泪”,我们可以去看看我说的一些网贷公司的年报即知。
玖富普惠在2018年净利润为8.76亿元,净利润率超过30%,他的员工数量大约有1000多人,其他都是外包机构或合作催收。这么一平均下来,每个员工给网贷平台贡献净利润40~80万元。这可是净利润啊。
更不要说有些人因为好奇去测试自己的信用额度,结果测试变成了借款,取消也不允许取消,必须高息还款
总结一下,给广大的借款人及时提醒,在做网贷借款时,每一步都要小心,及时录音录像录屏,留好证据。同时遇见违反国家规定的砍头息、高利贷、暴力催收,不要怕他们的心理战,及时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