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医疗保障局召开的医疗生育保险征缴培训会议上了解到,福山区医疗和生育保险征缴管理有了新变化。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署,福山区人社部门负责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将更换为山东省统一集中管理模式,更换后,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的参保缴费、基数申报、转移接续、退休审批等业务将由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负责,通过全省统一集中信息系统办理;福山区医保局负责医疗、生育保险的参保缴费、基数申报、转移接续、退休补缴等业务,由福山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负责,采取网办为主、窗口为辅的经办模式,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办理。
今后,参保单位在办理医疗、生育保险征缴业务时,单位非关键信息,如经营地址、邮寄地址、社保专管员、联系方式等变更,在职人员增减、超期增员申报、缴费基数申报、医疗保险费缴纳、在职职工非关键信息,如民族、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维护等业务,可登录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办理;其他业务可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区的医保服务大厅,通过自助电脑、自助终端机、以及5号、6号业务窗口进行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受人民银行系统限制,福山区医保中心无法通过“税库银联”平台实现医疗、生育保险费的代扣代缴,医疗、生育保险缴费,需要参保单位在“烟台市医疗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生成缴费单据后,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银、电汇转账或去服务大厅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