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该局将近年来我市出台的一系列惠及企业和群众的人力社保政策,打包成“大礼包”。
一、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属于城镇“4050”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实现灵活就业,月收入达到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个人以灵活就业形式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每月350元(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按每月300元)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开始(即从享受第1个月起计算)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补贴至退休。
申报途径: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携带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社区(户籍在乡镇的直接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也可前往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人才就业服务区进行申请,电话82366777、 82366867;线上申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
申报时间:上年7月至当年6月为一个年度,当前年度可申报上一年度的补贴。
申报材料:出示身份证或市民卡(社保卡);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灵活就业(个体经营)情况表原件一份;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异地参保的需提供,其他不需要)。
二、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在毕业年度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技师班的毕业生参照执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②孤儿;③持证残疾人;④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⑤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⑥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升学、出国、应征入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定向培养以及暂无就业意愿的除外。给予一次性3000元补贴。
申报途径: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服务中“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入口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时间:申报时间和办理方式按照申请年度省政府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申报材料:求职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本地无需提供)、申请人所在低保家庭低保证或低保卡或申请人残疾证或孤儿证。
三、创业培训补贴
金华市区院校在校大学生、市区常住劳动者以及毕业五年内在市区实现创业的外地高校毕业生;在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期满,经考试取得由市人力社保局发给统一编号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按每人500元予以补贴,若一年内在市区实现创业的再补贴700元;已在市区创业人员(仅限2015年1月1日以后初次创业且在初次创业3年内申领)按1200元标准给予补贴。
申报途径:到户籍所在地(外地大学生创业所在地)的区(开发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领,也可由培训机构代办。
申报时间:全年皆可申请。
申报材料:个人申领补贴时应填写金华市区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个人),附身份证、户口本、创业培训合格证,已创业的需提供工商执照(网络创业的需附网络创业认定相关材料)。
咨询、申报以上优惠政策联系方式,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联系电话0579-82366777,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联系电话0579-82366885,创业培训补贴联系电话0579-82366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