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珠海市支持港澳青年来珠就业(创业)和技能培训(训练)若干政策措施》,围绕港澳青年来珠海就业、创业、开展技能培训等方面推出十条举措,提升港澳青年就业技能,推动港澳青年在珠海高质量就业创业。
就业:港澳高校应届毕业生来珠海就业可享3000元补贴
《措施》提出,鼓励珠海市企业赴港澳高校举办招聘活动,对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招用港澳高校应届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企业每月为招用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之和计算。港澳高校应届毕业生到珠海市中小微企业就业,并履行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费满6个月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就业补贴。
16-24岁未就业港澳青年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港澳高校毕业生到珠海企业参加见习的,与企业签订见习协议,且企业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商业保险,按不低于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人员见习补贴。
创业:港澳居民在珠海创业最高享贴息贷款额300万元
《措施》提出,港澳居民在珠创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初创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政策。
港澳居民在珠创业并办理就业登记,创业者在珠港澳金融机构获得创业贷款的,可享受贴息的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对创办小企业,吸纳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不含申请人),按每人15万元的标准增加贴息额度,可享受贴息的贷款额度最高300万元。
技能提升:澳门居民来珠海参加技能培训可享受补贴
《措施》提出,为提升澳门初创企业创始人的素质能力,根据在珠澳创业者的需求,每年免费举办一期澳门初创企业创始人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在珠澳初创企业的澳门创业者。每年举办的澳门初创企业创始人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按每人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通过购买服务组织实施,培训人数不超过30人。
同时,澳门居民到本市职业(技工)院校、在珠高校、职业培训机构参加技能培训,经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考核合格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按本市职业培训鉴定补贴标准给予培训鉴定补贴。
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行政机构根据澳门经济发展需要,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确定的技能培训项目,参照珠海市职业技能精准培训政策执行。澳方可组织澳门居民到本市职业(技工)院校、在珠高校、职业培训机构参加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按1000元或1500元的标准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同一项目每人只能享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