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人才来青岛安家落户,青岛也出台了很多补贴政策,从住房补贴,到就业创业补贴,青岛一直在用行动为人才和城市的双向发展铺就道路。那么毕业生来青岛落户,可以领取哪些补贴呢?
一、住房补贴&安家费
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就业,取得全日制研究生、本科学历且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的毕业生,分别按照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的补贴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就业或创业并在青岛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具有本市户籍的,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
2019年6月26日起,可随时申领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和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
住房补贴发放范围:
1.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
2.2018年及以后毕业,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
3.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认证,2016年及以后首次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4.2018年及以后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士学位认证,且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按《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6〕56号)已申领住房补贴但未享受政策期满的,可按本通知规定领取剩余期限的住房补贴。
注:申请人已购买青岛市产权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享受过租赁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和本市引进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已发放住房补贴、已领取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的,不再享受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在读期间为就业状态或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不可申报住房补贴。
安家费发放范围:
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辖区内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在青岛行政辖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
二、就业补贴
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我市小微企业就业,可以享受每人每月400元的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及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可申领五项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离校1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性就业,可申领每人每月最高5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基层就业方面,青岛市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面向毕业三年内未就业的青岛生源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招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
三、创业补贴
为了支持人才创业,青岛出台一系列创业补贴政策,并不断放开限制门槛。目前青岛的创业补贴和免息贷款有: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等。
在人才贵如油的今天,青岛不再用“红瓦绿树,碧海蓝天”吸引人们来青岛发展,更多的是通过发展经济,为人才提供充足的发展空间来吸引人们。住房补贴、安家费和创业补贴的限制门槛也在不断降低,宽容创业失败,即使创业失败也无需退回创业补贴,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申领门槛也降低了。有着无限发展可能的毕业生们,青岛已经为你们展开了前进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