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地方失业保险申请的条件、提交的资料以及办理的流程都不太一样,今天以深圳失业保险为例,整理了失业保险一些常见的问题,希望能帮到大家。
深圳市失业保险受理条件最主要的是要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也就是说自己离职的是不能申请失业金的。另外,需要在上一家公司购买失业保险满一年,最后是要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的意向。
什么情况下停止领取失业金?
主要有以下情况:1、重新就业;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还有就是,深圳还能领取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只要符合以下两点条件就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1、在深圳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参保时间计算到申请当月的月底) 失业保险关系从市外转入我市的企业职工,其在市外的参保时间可合并计算。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国家公布的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还有很多人,对于为什么要参加失业保险感到疑惑。其实参加失业保险是对职工一种保障。失业保险是对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人由于非本人原因而失去工作,无法获得维持生活所需的工资收入,在一定期间内由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保障失业保险人员的基本生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依法参加失业保险。
深圳最早开始实行失业保险是在1997年3月1日,无论是深户还是非深户都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职工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特区内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标准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