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商报讯(记者孟凡霞 吴限)7月17日,上海银保监局一连开出6张罚单,对上海银行、兴业银行等5家信用卡中心以及工商银行上海市第一支行做出行政处罚,共计罚款190万元,被罚原因主要包括“未遵守总授信额度管理制度”、“对申请人核定严重不审慎”等问题。
在此次公布的系列罚单中,上海银行信用卡中心因2017年12月在为部分客户办理信用卡业务时,未遵守总授信额度管理制度的问题,被上海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40万元。
与上海银行信用卡中心受到相同处罚的是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该中心因“2016年1月至2018年1月在为部分客户办理信用卡业务时,未遵守总授信额度管理制度;2016年至2018年8月对部分信用卡申请人资信水平调查严重不尽职”的问题,同被上海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罚款40万元。
同时,上海银保监局还责令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改正,并处罚款30万元,处罚原因为该中心2017年5月在为部分客户办理信用卡业务时,未遵守总授信额度管理制度,且在2017年9月、10月对部分信用卡申请人资信水平调查严重不尽职。
罚单还显示,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因2015年至2018年6月在为部分客户办理信用卡业务时,对申请人收入核定严重不审慎的问题,被责令改正,并罚款30万元。另外,上海银保监会还对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做出处罚,该中心因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在为部分客户办理信用卡业务时,未遵守总授信额度管理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规定,被责令改正,并罚款20万元。
除上述5家信用卡中心外,工商银行上海市第一支行因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期间在为部分客户办理信用卡业务时,未遵守总授信额度管理制度,被上海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罚款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