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保证“赔付”的是国债,国债的发行主体才是国家,而银行存款的发行主体为银行,国家并不参与赔付问题。
可能有人会提到《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制度与国家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就像社会保险(社保)当资金出现空缺或者用完时,国家并不会直接用财政去补漏,有的仅能通过其他手段完善保障体系。
存款保险基金和社保一样,都属于事业单位,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承担独立的民事责任),只是其接受国家领导罢了。也就是说,如果大多数银行倒闭,存款保险基金的钱赔完了,那么国家财政并不会为此垫钱,风险由储户承担。
《存款保险条例》中规定同一存款人在同一投保机构最高可获得本息50万的赔付。那么一定陪吗?不一定的,要看存款保险基金到底有多少钱,但是当时给出50万的标准是基于2013年(《存款保险条例》2015年推出)我国人均GDP的12倍,能够为99.63%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
可是2013年到如今5年过去,M2几乎呈指数增长,如今到底能保多少人其实是个不确定数,但应当在原先的99.63%之下。
也因此,如果太在意存款的安全性,极端的保守投资者,那么并不建议存入一些小型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或民营银行,因为在2018年中国银行协会发布的《中国银行家调查报告(2018)》中提到,有69.3%的银行家认为未来三年将会有银行机构退出市场。
即银行破产倒闭的风险逐渐放大,作为储户应当具有相应的风险意识,对银行存款进行相应的调配,杜绝风险经营的银行。或者存入小型城商银行或民营银行等,应当尽量的将资金控制在50万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