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班工资,劳动法规定,工作日晚上加班需要支付1.5倍工资,周六、周日加班需要支付2倍工资,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需要支付3倍工资,但是,企业都没赚到钱,所以没有哪家企业愿意老老实实地执行劳动法,反正我没遇到过,目前来看,估计也只有外资企业可以做到了,而国内企业普遍太聪明,特别是民营企业,是不可能给你加班费的,只会给你画大饼,大谈奉献精神,但大家都不傻,公司又不舍得给钱,又要人家加班,你以为还有那么多雷锋叔叔么?所以大家都是很不愿意无偿加班的.
既然劳动法规定,加班是要给加班费的,但现实中为什么那么多企业都不给加班费呢?而且还相安无事呢?
原因就是这些企业太聪明,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呢.不知大家有没有研究过自己的工资条?这个工资条是暗藏了很多玄机的,比如你在广-州工作,月薪10000,那工资条就会分成几部分收入,比如基本工资、加班费、绩效奖等等,而基本工资这一项一般只有月薪2100这个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余部分作为加班费、绩效奖励等等形式发放,所以说人家是支付了加班费的,你想告他也告不到呀.
另外,在劳动合同中也不会写真实的全额工资,哪怕你月薪过万、过两万,而劳动合同都一样只写当地最低工资,而且,签好名、盖好章的劳动合同还不给你一份呢,这可是霸王条款啊,作为员工一方是弱势的,但为了三餐,绝大多数人也只能忍了.
总之,那些既让员工加班,但不支付加班费的公司,一般都是在劳动合同、工资条里面动了手脚,做了“合法化”处理的,所以,他们也就不怕员工去告他了.
总之,那些既让员工加班,但不支付加班费的公司,一般都是在劳动合同、工资条里面动了手脚,做了“合法化”处理的,所以,他们也就不怕员工去告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