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月1日起,国家开始推行社保新政,最大的变化是社保费直接由税务局收。虽然社保费率和缴费基数都有所变化,但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影响是很微弱的。
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在人才或职介委托存档、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也包括在街道办理了就业失业证,在街道或职介参保的灵活就业者,以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以个人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的人。
灵活就业者缴纳社保费用一切遵循自愿的原则,也就是说灵活就业者们可以去缴,也可以不缴,这都是由个人决定的,相关部门是无法干预灵活就业人员的个人缴费。
具体综合各个方面来看,今年新政策执行后,主要是打开了缴费空间。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从60%到300%都是可以有的。可以自己决定缴纳哪个比例。因为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固定的工资,可能每个月缴的钱也不一样。
这就意味着有经济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高标准缴费,这样既能攒养老金账户,又可以满足想获得较高水平养老金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需求。这种影响是中长期的、隐形的。而对于经济条件较差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不交,也可以按最低标准缴费,这样的话,新政对这类人群可以说是没有影响的。
举个例子说,要是当地的平均工资是1000元的话,那么最少要缴的钱就是:1000*60%*12=7200元,一个月缴600元,一年要缴7200元。最少要缴的钱就是:1000*300%*12=36000元,也就是说一个月要缴3000元,一年交36000元。这完全是取决于灵活就业人员自己。如果对经济条件好的,愿意多交养老保险,多领养老金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说,是有利好影响的。反之亦可以少缴或不缴纳,完全根据各自经济情况而定。
总的来说,2019年社保降费率、降缴费基数等新政策,无疑给灵活就业人员带来了一点红利,拓展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的弹性空间。
新政出台之后,虽然对灵活就业人员影响较小,但对中小型企业影响较大,之前由于各种原因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企业,现在就必须缴纳这笔钱了。从而可以对相关部门起到一个监督和治理的作用,也能更好的保证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