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也是做生意,要赚储户的钱无可厚非,但是做生意也讲究明码标价,也讲究信息充分完整,什么样的服务,收费一定要让储户知道。
如果储户知道有账户小额管理费,那么你尽管收好了,因为就是经过储户确认的,但是如果储户不知道这个小额管理费,那银行也要尽到通知储户的义务。
对于这个案例来说,如果银行根本就没有进行通知,或者没有进行这方面的努力,那么收小额管理费肯定是不合理的。当然,因为这位储户是30年前存的钱,所以银行确实是很难找到这个储户的,也很难尽到通知的义务,银行在进行努力后还是没有办法通知到,那么收取适当的小额管理费也说得过去。
即便是收小额管理费,将一个账户收到一分钱都没有,好像也是有点过分了。大家都知道有一个概念,叫普惠金融,就是说银行等金融机构应该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而不仅仅是从公众那里去索取,而是要适当想想怎么去回馈社会,毕竟你的利润也是来自公众。对银行来说,普惠金融不见得是说非要你去捐款,而是说你通过自己提供的服务,给大众创造更多的价值,普通人,尤其是给不太具备金融知识的人,提供更多的便利,让这些人不被现代金融体系排除在外,让他们享受平等发展的权利。尤其是在中国,银行绝大部分都是国有企业,普惠金融的责任就显得更为重要。
这家银行收取小额管理费或许不违法,但未必合理,也不符合基本的道德准则。赚钱是可以的,银行本身确实也很赚钱,但希望不要通过这种方式剥夺储户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