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市本级首批社保费返还资金已拨付。此次困难企业社保费返还工作,全市预计向5.3万家企业返还社保费20亿元,其中市区2.6万家、11亿元,发放速度、规模均走在全省前列。
去年,我市发布的《关于做好全市新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裁员率低于温州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给予不超过上年度该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的稳岗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连续2年,上年度裁员率低于3%的中小微企业给予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补贴,补贴额度为上年度失业保险企业缴费部分的30%。
今年,社保费返还力度进一步加大。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关于做好全市新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补充通知》,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确定。
据悉,温州市本级首批409家企业、6000万元社保费返还资金已经拨付,泰顺县率全市各县之先完成226家企业、1095万元社保费发放,标志着温州市落实惠企减负政策迈出坚实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