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觉得惩治这方面的乱象,点名有必要,但仅靠点名是允以起到根本作用的,关键还是要建立一整顿法治手段,包括如何监管、明确监管对象、明确合法与非法的界线,对这种现象的表现进行界定,对于存在这种现象及危害他人利益的行为从严进行处罚,加大违法成本,以增强金融监管法治力度。而且,针对社会需求现象实实施梳堵结合方式,开正门、堵邪门,达到长治久安之目的。
“要是可以从银行贷到款项,我也不会选择网贷”。大家都知道银行贷款便宜,可以的话谁也不愿意支付高昂的费用去找中介找网贷。
很多网贷明面上完全合法合规,就是最精明的人都找不出陷阱所在,毕竟有律师团在背后默默“付出”。借10万,到手七万,还13万。对外标榜合法合规,美其名曰服务费和保障金。实际利率超出24%不少,但合同上完全找不到顶点不合理的地方。
谈网贷色变不是没有道理的。网贷的恐怖之处还在于逾期的催收。骚扰、辱骂和恐吓让多少人名誉扫地,“呼死你”是家常便饭,拨打通讯录催账不过是基本技能。当然这和借款人不按时还款有关。
借钱不容易,还钱更难。很多人以为凭借自己的收入以为可以支撑起每月几千的还款,结果最后拆东墙补西墙,越欠越多,最后落得个丢工作毁家庭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