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两会中提到“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只意味着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用降低了,那么职工失业或受到工伤后,领取的失业金和补偿金会有变化吗?
其实,职工领取到的失业金和工伤补偿费用不会受到影响。以失业保险为例:
深圳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8年5月起,提高为为最低工资标准的90%;2018年8月起,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00元/人/月。也就是说:2018年8月后,深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2200*90%=1980元/人/月。
北京地区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18年9月1日起执行,和累计缴费时间有关,从1536元到1645元不等。
因此我们可以发现职工领取到的失业金和工伤补偿,分别与当地经济水平和工伤程度有关;和单位支付的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关系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