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了《关于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本市购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60%的首付款,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该通知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2024年5月31日废止。
这一新政策的出台,对于那些在外地辛辛苦苦存公积金的朋友终于也可以在天津买房了,你的首付攒够了吗?
这个政策特别需要注意几个数字,60%,10倍和40万元。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支付不低于购房全款的60%首付,且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
依据去年天津公积金的最新政策,天津本市人员购买首套自有住房或公有住房产权,需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购买第二套自有住房,需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60%的首付款,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
相比较而言,虽然异地缴存公积金与天津本市人员购买第二套房的规定一样,首付门槛较高,但至少有所松动。
近日恰逢两会开幕,全国人大代表、58同城CEO姚劲波在谈及公积金话题时也表示,保障性住房申请门槛高和公积金提取不便捷等问题,为新市民在城市的落户成为了较大阻碍。
目前,不是所有的城市都支持公积金异地购房,但许多大城市已经有关于异地公积金购房的政策了,但在不同的区域需要的条件会有一定的差异,但变化并不大,因此大家选择这种购房方式的时候,需要具体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