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淄川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了解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失业保险金上调至1337元,多项失业保险政策保障职工权益。
依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自2018年11月起,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即每人每月1337元(1910×70%=1337)。淄川区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自2018年11月起,由每人每月1080元调整为1337元。
今年1月起,按照新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1月份失业保险金335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同时补发2018年11-12月份的失业保险金差额130万元,惠及失业职工7358人次。此次调整意味着自2007年以来淄川区失业保险金实现“十二”连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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