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着力提高“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自2019年1月1日起,泉州台商投资区“一户多残”家庭中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残疾)的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100元。该政策惠及台商区423户“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
据了解,“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中的轻度残疾人(三级、四级残疾)补贴标准仍然按之前的每人每月50元发放,而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残疾)提至100元,提高补贴标准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3∶7的比例承担,列入年度预算安排,台商区全年共计需发放78万元。
享受“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补贴的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一本户口簿内的残疾人家庭成员有2人以上(含2人),且共同生活、具有法定的赡(抚、扶)养关系。“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补助金以户为单位,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或监护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该项补贴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台商区残联委托区邮政储蓄银行代发,直接发至受助对象个人账号。而且, 此项补助发放对象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台商区残联每月对发放对象进行复核,当发放对象出现户籍迁移、死亡等相关各种情形的,及时进行核增、核减。
据悉,新年伊始,区残联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残疾人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任务,理清工作思路,通过整合助残惠残项目,以实施残疾人工作十项“百惠行动”为主线,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建设,全力推进残疾人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