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了解到,泸州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即将于月底到期,未办理参保或缴费的市民须抓紧时间及时办理。
凡在2019年2月28号前连续参保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2月28号后参保缴费的,视为中断缴费后续保,将有180天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将从缴纳之日起180天后才能享受,逾期未缴费的将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据了解,2019年泸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分为两档,第一档为每年每人220元,第二档为每年每人400元,其中100元划入家庭门诊账户。
泸州市人社局医疗保险科工作人员李朝霞告诉记者,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参保家庭未连续缴费的,从未连续缴费的当年起将家庭门诊账户历年累计余额调整为统筹基金,不再结转使用。“比如过了2月28日,市民缴进来这100元还是有,我们还是要划100元给他,但是之前留存的就没有了,清零了,又从100元开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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