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雷潮,银监会(“银保监会”前身)新设普惠金融部监管P2P;
2016年1月农行关闭全部涉P2P交易接口,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召开挂牌前通气会;
2017年1月P2P收整改通知书,招财宝8.34亿侨兴债违约,证监会点名金交所;
2018年1月陆金所债转风波,各地整改验收细则、现金贷整治文件密集出台;
今年,“1月魔咒”再次上演,P2P网贷行业2019开年第一个月十分不平静。做好网贷分类处置的“175号文”、推进合规检查的“1号文”接踵而至。
其中,《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整治办函〔2018〕175号)即“175号文”首次明确退出平台标准,引起行业震动。对此,在行业人士看来,这只是打破了行业内的侥幸和幻想,对严格合规经营的平台影响可能并没有那么大。“合规经营的机构不必惊慌,有问题的平台也不必再抱有侥幸心理和不切实际的备案幻想,早做良性退出的准备。两份文件的相继出台,不能断章取义作为利空来理解,反而是对行业、市场正本清源、去伪存真、驱逐劣币的好事情。”
值得一提的是,P2P网贷行业的合规整改及备案工作仍在继续推进。1月23日,财新网披露的《关于进一步做实P2P网络借贷合规检查及后续工作的通知》“1号文”内容显示,根据工作安排,对于已经完成合规检查的地区,整治办将于2019年一季度开始,开展合规检查工作及整改效果的验收检查。验收工作将遵循“双随机”原则,即机构随机、产品随机,针对各项信息进行穿透式核查,同时利用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监测系统、人民银行反洗钱系统等手段进行交叉核对。
截至目前,P2P“三查”(机构自查、行业协会的自律检查、监管机构的现场行政核查即“三查”)仍在持续进行中,各地进度不一。
综合“175号文”、“1号文”两份文件要求,在对合规检查的效果进行验收前,各家P2P平台需遵循这三大日常监管规范:
第一,信息披露与数据报送,在地方监管部门指定的平台上或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开发的“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开展全面信息披露,接入“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网贷机构统计报送系统”实时数据报送;
解读:这与私募基金的监管类似,数据报送与信息披露属于日常监管。数据对接,一方面可以提升行业整体透明度,有利于监管实时了解网贷机构运营状况并防范风险;另一方面,为进入“信批和产品登记”环节打下基础,稳步推进备案。
2018年8月,互金整治办正式下发《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了合规备案的基本流程,即在经过机构自查、自律检查、行政核查后,符合标准的网贷机构将接入信息披露和产品登记系统。经过一段时间运行检验后,条件成熟的机构可按要求申请备案。可以说,接入“信批和产品登记”本身就是备案的前提之一。
第二,严格执行“三降”,压降投资人数、业务规模及借款人数;
解读:在网贷行业整体风险未能有效出清之前,平台数量庞大且各地监管人力又严重不足,为了防止风险的渗透与扩散,控制规模及影响人群,是当下特定时期的特定做法,有意备案的平台也应积极配合监管要求。
第三,按照合规检查108条问题清单持续合规整改,清理违规业务,消除风险隐患,等待验收检查。
解读:在最新下发的1号文中明确指出,对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仍然违规问题的机构要从重处罚;涉嫌违法的机构坚决予以取缔和打击。对于那些自身有问题的平台,抱有侥幸心理等待备案已经不切实际,理应在尽最大可能保护投资人利益的提前下,早作良性退出打算。
随着“175号文”、“1号文”相继下发,P2P整治已然进入了深水区。接下来,行业出清速度将明显加快,备案工作也将按照原定计划重新提上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