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办法》共有9章32条,明确了专项附加扣除的原则和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扣除标准、扣除方式,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相较10月的征求意见稿,有了一些变化:京沪等地房租扣除提高了300元;大病最高限额由60000元提高至80000元;子女在海外上学也可扣除……
但实际上,网友们还提出了更多可能遇到的疑难情况。比如,如果孩子国外留学该怎么算?如果你有房,同时又在租房呢?大病就医跨年支出怎么算?孩子就医能否抵扣?学驾校或学钢琴……
遇到这些情形,你的个税该如何抵扣?为了不让你一字一句读文件犯迷糊。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找到权威人士,将这些疑难问题一一破解。
话不多说,下面是你可能遇到的45种情况,可以直接“对号入座”!
子女教育
子女从满3周岁至教育结束,不论处在什么教育阶段,不论是在中国境内还是境外接受教育,均可按照每个子女/月扣除1000元,或由夫妻双方每人各扣除500元计算。
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房贷
房租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扣除。
第一类: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国务院确定其他城市,扣除1500元/月;
第二类: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1100元/月;
第三类:市辖区户籍人口不到100万的城市(以统计局公布为准),扣除800元/月。
赡养老人
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4800元/年;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
看完这45种情况,明年起你有哪些抵扣项、抵扣多少,应该“门儿清”了吧?
如果你对个人所得税“六大专项附加扣除”的概念还不太清楚,下面这些图也可以帮助你快速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