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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攻略 信贷 上海首例!套路贷主犯被判无期 涉黑金融如何根治
上海首例!套路贷主犯被判无期 涉黑金融如何根治
摘要:前,上海法院对3名“套路贷”诈骗案主犯判处无期徒刑,这在上海尚属首例。早在2017年8月,上海即集中宣判过一批“套路贷”案件,但当时主犯的刑期最高为16年。近年来,全国多地均开展过严打“套路贷”的行动。
日前,上海法院对3名“套路贷”诈骗案主犯判处无期徒刑,这在上海尚属首例。早在2017年8月,上海即集中宣判过一批“套路贷”案件,但当时主犯的刑期最高为16年。

事实上,近年来,全国多地均开展过严打“套路贷”的行动,距今最近的一次重刑主犯被判24年刑期,在今年9月份由天津法院判处。

然而,尽管严打行动不断,判刑越来越重,但“套路贷”并未得到彻底遏制,在个别地区反而有越演越烈的趋势。

“套路贷”为什么屡禁不止难以根除?深受其害的又是些什么人?解决问题的出路究竟在哪里?

1、“套路贷”是嵌入了借贷场景的诈骗

网贷之家梳理多起已宣判案件发现,“套路贷”的套路一般是这样的:“套路贷”诈骗团伙通常会伪装成一个线下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街边门店或经由贷款中介介绍开展业务,抛出去的诱饵常常是“无抵押快速贷款”。

有人上钩之后,他们会哄骗借款人签订两套借款合同,一套是正常的借款合同,出借方是公司,合同金额即为正常借款金额;另一套抽屉协议通常借款金额翻倍,出借人则是个人,会让借款人打借条。他们给出的理由常常是这种操作是行规,只要按时还款,不会让借款人按照借条来加倍还款。

打好借条之后,他们会按照金额翻倍的借条上显示的金额,足额转账至借款人的银行卡,然后陪同借款人到银行网点,让借款人进去提取现金,他们则在外面监控摄像头覆盖不到的地方等候,最后借款人需将一半的现金还给他们。

至此,诈骗的环节完成,并且“套路贷”诈骗团伙也获得了完整的证据材料——借条、银行转账记录、银行网点监控拍下的借款人取款录像。

接下来,诈骗团伙会拿着金额翻倍的借条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或者故意制造障碍造成借款人未按时还款,然后以违约为名要求借款人按照借条还款,如果借款人无力还款,就会动用各种黑恶手段,包括殴打、拘禁、上门骚扰家人等,最终迫使借款人进入下一轮诈骗,也就是将借款人交给下一个“套路贷”团伙,重复上述借款流程借新还旧,或者干脆就是让自己人扮演另一个团伙。

2、正规金融服务未能覆盖的群体是主要受害人

这样几轮下来,借款人的账面债务会爆炸性增长!有人借3000半年之后翻到90万,有人借25万最终要还300万,最为离谱的是,上海黄浦区一位沈女士步步入套,最终要还的借款竟然达到一亿。

受害者既有17岁的未成年人,也有已经退休的老年人,有单身无业的“拆二代”,有深陷“校园贷”急需资金的女大学生,也有被银行拒之门外的小企业主。

他们所付出的代价是惨重的。有的被“套路贷”合法吃掉一套上海市中心房产,有的不堪忍受压力最终自杀,有的年轻女子则在诈骗团伙的逼迫下到娱乐场所陪酒卖身抵债。

事实上,他们从一开始就是“套路贷”团伙精心锁定的目标群体。他们有着借款融资的需求,但却得不到正规金融机构的服务,而且普遍缺乏基本的金融法律方面的知识,让诈骗团伙有施展空间。

在诈骗团伙实实在在的证据面前,借款人的各种解释都会显得苍白无力,反而还会被视为蓄意赖账。即使报警,警方也很可能会认为这是民间借贷纠纷,除非涉及非法集资,经侦很少会介入调查。这也是为什么借款人会被牵着鼻子走,一步一步垒高债务的原因之一。

甚至还有诈骗团伙敢于通过司法途径来“合法”攫取受害人的房产。在受害人借新还旧时,诈骗团伙会威逼受害人配合自己到公证处,对受害人名下的房产进行抵押登记,而且办理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债权文书,以及《房屋买卖全委托公证书》。一旦受害人无力还款,诈骗团伙就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对抵押房屋强制拍卖,而且,在诈骗团伙提供的堪称完美的证据链面前,法院也确实曾支持过强制拍卖的诉求。

直到公安机关及时发现苗头,并组织经侦力量积极介入,才真正还原了事情的真相,揭开了“套路贷”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进行诈骗的本质。

之后,最高法及多地司法机关接连发文严厉打击“套路贷”。

今年1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其中第20条明确要求,对于“套路贷”应该根据案件具体事实,以诈骗、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抢劫、虚假诉讼等罪名侦查、起诉、审判。

8月,最高法下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重申要予以“套路贷”刑事打击,并要求各级法院应加大对借贷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力度,严格区分民间借贷行为与诈骗等犯罪行为。

11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刑事犯罪强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的会议纲要》的通知,其中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存在“套路贷”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对于已按普通民间借贷纠纷作出的生效裁判,应当依法及时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3、根除套路贷线上化透明化的网络借贷应该加大作为

但在公安司法机关加大打击力度,重刑惩处“套路贷”诈骗团伙的同时,如何加大常规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从而有效解决受害人所代表群体合理的金融服务需求,也同样是根除“套路贷”的关键。

网贷之家梳理多起已宣判案件发现,“套路贷”的受害人基本在网络借贷的目标服务群体之内,因资金需求急且无足额抵押物,他们很难从传统金融机构获得借款融资。

而且,仔细分析可以发现,“套路贷”诈骗之所以得逞的关键环节,在线上化透明化的网络借贷中,基本上很难实现。

“套路贷”第一个关键环节,是诈骗团伙以口头形式哄骗受害人签下借条,这是诈骗团伙之后讨债以及最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根本基础。由于借条的签订是发生在线下,所以一旦借款人签了借条,就很难自证清白。第二个关键环节,在于存在线下现金交易,借款人因为是到银行取款,所以有明确的取款证据,但将现金返还诈骗团伙,则没有任何有效证明。

在线上网贷平台上,这两个环节不可避免会留下痕迹。正规的网贷平台,都会与借款人签署电子借款合同,放款环节也同样是线上转账,而这些都是可追溯的凭证。即便是诈骗团伙要在线上复制线下套路贷,比如通过“借贷宝”借条,也曾出现过类似的“套路贷”,但因为是全线上操作,所以会形成一些比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电子化的证据,而这些都可能成为以后诉讼中的关键证据。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蔡正华指出,“电子证据效力有明确规定,不会有什么问题,有些案子当中电子证据反而会更加直接,也是依靠这些电子证据直接帮助定案,电子证据与实物证据之间本身没有证明能力的差距。”

广强律师事务所非法集资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曾杰表示,“民间借贷为了防止发生纠纷,出现了很多防范措施,比如中间人或证明人制度,借据和收据制度,核心就是,让出借和归还的事实有据可查,留有痕迹。而当下,借贷业务的线上化,进一步为这种‘有据可查’和‘留有痕迹’提供了便利。”

如果上述两个关键环节无从实现,那么“套路贷”也就不攻自破了。所以,要根除套路贷,线上化透明化的网络借贷应该加大作为。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陈嘉宁认为,“被套路贷的客群和P2P的客群有一定重合,从长期来看,一方面,P2P网贷可以通过产品创新和推广,对该部分存在套路贷风险的‘高危’客群进行覆盖,满足他们的金融需求,另一方面,P2P网贷可以通过公益培训或者咨询的方式,帮助这一部分人群识别和摆脱‘套路贷’的陷阱。”

而百舸新金融智库创始人、北京大学新金融和创业投资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文,则进一步指出,“部分‘套路贷’受害人的金融需求,本身可能就是不太理性的,不是所有的金融需求都应该被满足,只有理性的、合理的金融需求才应该被满足。而满足弱势群体的金融需求,一直都是一个全球性难题,合规发展的数字金融有望缓解这个难题。P2P在服务这些‘套路贷’潜在诈骗对象群体时,应该注意把控风险,明确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

“鉴于存在部分‘套路贷’受害人在诈骗团伙的胁迫下,以自己的身份在网贷平台获得了借款,网贷平台尤其需要提高防范,要避免为‘套路贷’诈骗团伙的诈骗行为埋单”,陈文最后强调道。

无疑,不断增强的司法惩戒能给予从事“套路贷”的不法分子以强大的威慑力,但同时,也应看到真实群体的借款需求不会消失,宜疏不宜堵,大力发展如网贷类型的替代金融覆盖特殊群体的借款需求,才能彻底杜绝涉黑金融案件的发生,需求不能在透明环境中被满足,必然派生出新的隐藏于地下“套路贷”。

随着互金专项整治的不断推进,高利贷和暴力催收已经遭到严厉打击,清除了这些导致各种乱象的因素后,中国网络借贷行业已经步入新的发展阶段,所提供的服务也越来越专业化正规化。网贷也应该在普惠金融的道路上,重新大步往前走,提升业务覆盖面及服务可得性,为根除以“套路贷”为代表的涉黑金融乱象贡献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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