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有媒体爆出,因涉嫌前公关的一笔经济补偿案,乐视网于近日再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此,乐视网回应称,将进行核查。
据公开信息显示,此宗案件立案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发布时间为11月21日,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显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崔欣爽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50267元。如乐视网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十元,由乐视网承担。
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为 “全部未履行”,且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这不是乐视网第一次被列为“老赖”。AI财经社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获悉,截至目前,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共计21条执行信息记录。
另据公开信息显示,此次劳务纠纷涉及对象崔欣爽为乐视集团前公关总监,于2017年11月从乐视离职,而后转至优信二手车集团担任公关总监。(文 | AI财经社 蒲克硕 编 | 明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