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说有用户在贷款逾期后,收到了来自某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甚至有收到法院的传票,名头是“诈骗罪”。该用户心里很慌,不知道会不会真的被告,自己是不是要坐牢了?
钱博士在这里告诉大家:纵观整个p2p网贷火爆至今这十年之内,尚无借款用户以“诈骗”而定罪被网贷平台起诉成功的案例。
而这是有原因的:
在网贷平台方面:
一、根据网贷管理相关办法,网贷平台只能做借贷的撮合服务,其存在形式等同于中介,而中介本身是不允许自己对外借款。而在业内,很多网贷平台属于“归集资金”再放款,借款人有虚构之嫌,借贷业务的合法性存疑。一旦闹到了法院,这不是不打自招吗?
二、网贷平台的综合利率,算上砍头息、手续费、服务费等等,大多远高于24%的红线。根据“最高法”对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超过24%以上的,法院不予以支持;新的法规规定,24%~36%之间的利息双方自愿,但不在法律保护范围内。
三、异地诉讼的成本很高,手续还很麻烦。举个例子,你是浙江的,借了北京一家网贷的钱,他们要起诉你,得去浙江的法院走程序,你觉得为了万把块甚至三两千元的借款本金,他们会这么做吗?恐怕是得不偿失。
在贷款用户方面:
借款用户一般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诈骗”。法律上定义的借贷诈骗,需要借款人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虚假的担保文件与证明文件等等。
而市面上很多网贷都是无担保抵押、无使用场景、纯信用贷款,网贷平台审核的都是用户的个人信息,而且放款时需要至少三要素或四要素鉴权。这就要求用户必须给到平台本人正确的信息,也就不牵涉到“借贷诈骗”一说。
除非你搞到别人的一整套信息,包括银行卡及密码才可能构成“骗贷”这种诈骗行为,但诉讼主体就变成他人而非网贷平台了。
因此,正常的借款用户一般构成不了法律意义上的诈骗罪。
大家还是不放心的话,不妨学习下辨别律师函的真伪:
方法一:通过律师协会网站核实正规律师函会有律师的签名和电话,通过律师协会网站可以查询到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是否存在。之后,通过给律师事务所打电话就可以判断律师函的真假。
方法二:法院传票&律师函首发都是纸质版法院通常是会采取使用纸质版的律师函或传票,并在快递收件时让当事人签收。所以通常电子版传票或律师函都是假的。
特殊情况:当借款人居住地改变或者故意躲避传票的时候,法院会再发一遍电子传票,保证通知到达借款人手里。
由于网贷是普通民间借贷,属于民事案件范畴,是不会涉及到坐牢的。只有上升到了刑事案件才会关系到是否坐牢。
借钱不还只有一种情形有可能坐牢,就是出借人,也就是你的真正债主向法院起诉,你被判还款,在有能力偿还的情况下,你拒不偿还,那有可能会以“拒不执行判决或裁定罪”,面临牢狱之灾。
不过,钱博士还是要提醒大家,虽然网贷逾期坐牢可能性不大,但是该还的钱还是要还的。遇到“借条贷”、“砍头息”等不合规的情况时,可以跟机构协商,按照年利率36%的国家红线去谈,必要时候保留证据,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