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新疆已有10个地州市开通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以下简称“一站式”结算)。10月下旬,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勒泰等4个地州也将开通这项服务。
据了解,“一站式”结算服务开通前,参保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住院看病结账时,医疗救助部分的费用须自己先行垫付,然后凭医院开具的发票到民政部门报销。“一站式”结算服务开通后,患者可直接在医院报销结算,不用再垫资跑腿。
按照国家、自治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为有效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的衔接,推进自治区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在经办服务方面的合作,方便参保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就医,减少资金垫付与跑腿报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一站式”结算纳入2018年重点任务工作并顺利推进。
2018年以来,在全疆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一单结算的基础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民政厅就“一站式”结算业务模式及流程达成一致意见,提出“一站式”结算系统建设方案,双方于8月31日签订《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合作协议》。
协议签订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立即下发了“一站式”结算实施的相关文件,已于9月份完成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哈密市、吐鲁番市、乌鲁木齐市8个统筹区“一站式”结算系统测试并上线运行,于10月上旬完成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和克拉玛依市的“一站式”结算系统测试并上线。
10月下旬,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和昌吉回族自治州的“一站式”结算系统测试及上线工作也将陆续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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