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参保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
为确保昆明市39.5万名退休人员及时足额领到增发的养老金,做到全市一盘棋,昆明市社会保险局8月21日接到文件后,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积极筹措资金,于8月22日对全市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全面启动昆明市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
此次调整养老金范围是:201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确定调整项目,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5元。
2、挂钩调整:
(1)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按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3%调整增加。
3、倾斜调整:
(1)对高龄退休人员进行倾斜调整:2017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2)企业退休人员属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给予适当倾斜,标准为:其他类区和一类区每月增加5元,二类区每月增加10元;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属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给予适当倾斜,标准为:其他类区和一类区每月增加3元,二类区月增加8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经按以上标准调整后,其本人基本养老金未达到本次调整待遇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今年是企业退休人员连续第14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其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第3次调整,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发展思想,预计昆明市将有33.54万名企业退休人员、5.97万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此次待遇调整。整个调待工作计划于9月中旬完成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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