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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整天嚷嚷着买房,不知道有没有细想过一个问题:
购买的住宅70年产权到期后,要怎么办?
房价涨跌只是短期问题,6个钱包买来的资产能不能流传下去,才要命啊。
多妹这几天看到一个消息,对这个问题有了明确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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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会纠结于此,是因为我国特殊的土地国有制度。
土地永远是国家的,你买房只是对土地享有使用权,所有权是没份的。
也就是说,你对房子本身享有永久产权,但对房屋之下的土地,只是暂时使用而已。
这就是房子本身在折旧,却能不断卖高价的原因,你脚下的土地值钱啊。
所以土地使用权的续期问题,不仅决定着你子孙能不能继续用它,更直接影响到二手房的价格。
正在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民法典物权编草案,对这个问题是这样说的: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短短几行字,却让多妹彻底静不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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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点大家可以放心,草案中明确规定了,70年产权到期后自动续上,国家不会收回。
就是说土地你还可以接着用,想住多久都行。
但要不要另外交费呢?
待定,草案中只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缴纳或者减免。”并没说具体如何执行。
这才是让我揪心的点,字里行间都透露着交钱交钱的意思啊。
虽然免费续期是大家最期待的处理方式,但多妹觉得不太可能。
多少都要意思一下的,不然政府的土地收入几十年后岂不是得断?
想想都知道不存在啊。
但就算续期收费,这事也照样难办。
建立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初衷,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的“均享地利”,让民众都能享受到土地利益。
无限次收人头费的话,有些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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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妹觉得最有可能的情况就是,到期后要交钱,但不再一次性收七十年的土地出让金,这样民众负担太重了,心里也不爽。
把这个钱改成一年一收甚至十年一收,不就相当于是某种税费了吗。
到时候再跟房产税结合一下,群众应该就易于接受了,毕竟税收法定呀。
土地所有权的问题,本就是推行房地产税的一大障碍,现在都解决了,一箭双雕。
这也是大部分发达国家的做法,我们会乐于学习的。
我国的住房改革是80年代开始的,1988正式推广。
这么算的话,首批70年产权住房应该在2058年左右就到期了。
不出意外的话我们还是得经历这档子事的。
对于普通人,我觉得大可不必担心,房子存量这么多,政府的税收来源广,税费应该不会太高。
而且一年年交的话,压力肯定比现在一下交70年小很多啦。
倒是那些房子多的人,要小心了。按目前的人口结构来看,那时的住宅需求是很不乐观的。
租金上不去,你还得不停交税,估计够呛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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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有一个看点,草案中对非住宅用地,是没有提及到期“自动续期”的。
像商铺、写字楼、公寓这些用地,到期后会不会被收回,很难讲。
所以多妹一直不建议大家去投资这些房产,有条件的话还是尽量买住宅。
不为别的,就是住宅获得的法律保护远比商铺、公寓高啊。
做任何投资都是一样,轻易就能挣大钱的,风险肯定高。
同样是房子,公寓便宜那么多不会没理由,考虑清楚再下手吧。
孟子有句话叫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
说的就是百姓要有自己固定的产业,才会有长久不变的心。不然日子没个盼头,谁还遵从法理规定呢?
小家庭不安稳,国家就得乱套。
所以关乎百姓房子的每个决定都是大事,希望国家慎重考虑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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