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6、7月爆雷潮之后,网贷行业在严厉监管下开始处于维稳的状态。这段期间,一些网贷问题,比如暴力催收、高额费率等被高度重视。
继发布的各类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均不得通过暴力催收、将逃废债等失信人员纳入征信体系等一系列整治规定后,互金整治办又正式出炉了网贷合规检查108条问题清单。其中,这三点又被提到,并且与借款人关系最大!
一、关于费率
第三十一大项规定:未按要求设定、收取利息及各类费用,其中提到:
1、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超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规定。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设定金额不能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逾期利率的上限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在36%内是合法的,超过36%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根据这条规定,逾期利息、罚息、以任何形式收取的管理费等等,也不是想收多少就收多少,也是要遵守折算成年利率后,不得超过36%这条红线。
2、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含利息及各类费用)未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告知借款人,各项贷款条件以及逾期处理等信息需要事全面、公开披露。
关于这条,小编想说,对借款人最大好处是:以后贷款之前,利率就会一目了然,不用担心各种暗坑了。
二、关于泄露、传播用户信息
第二十六大项规定:未能合法、安全地采集、处理及使用借款人、出借人信息,其中,提到:未经同意泄露、传播、买卖客户信息行为属于非法行为。
第三十三大项规定:违反审慎经营原则,其中提到:以“大数据”为名窃取、滥用客户隐私信息属于非法行为。
也就是说,以后再遇到自己的贷款信息被催收人员群发给其他人,或者发现自己的隐私被非法利用,可以直接使用这条规定为维权了!
三、关于非法催收
第三十四大项规定:网贷机构自身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均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或向债务人、担保人以外的人员进行催收。
这条可以简单理解为:
1、电话、短信恐吓等暴力催收行为,违法。
2、向家人、朋友等进行电话、短信息催收的行为,违法。
全面爆通讯录,给通讯录里的家人及朋友打催收电话、发催收短信等行为被视为违法催收。针对此项,那些还在发恐吓短信的催收方式可以休矣。如果遭遇此种情况,借款人、被无辜催收的人可以用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编把以上关于“借款人”的几条摘出来,不是为了“保护”欠钱不还的人,而是想站在法律角度全面地看待问题。很多悲剧都源于高利贷、暴力催收、借钱给不合规的人,如果这几项问题得到解决,相信能规避很多逾期风险和减少因被催收而发生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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