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社保缴费基数是一样的。都是职工上一年度1-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额,每年调整一次,各地调整时间不一致。
以北京为例,北京地区每年7月份调整缴费基数,也就是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周期是7月到次年6月份。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公式: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12。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也就是说2018年7月到2019年6月份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是2017年的平均工资;2019年7月到2020年6月的失业缴费基数是2018年的月平均工资。
因为工资水平差距较大,为了更方便公平,设立了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上下限参考的是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
北京地区2018年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是2017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2017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0%。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7年北京市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为101599元,月平均工资为8467元。
2018年7月到2019年6月,北京市在岗职工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8467*3=25401元。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为8467*40%=3387元。
即使2017年的月平均工资超过了25401元/月,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最高也就是25401元。
在职人员缴纳失业保险:
缴纳失业保险时,如果是城镇户口,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0.2%缴纳失业保险,单位按照缴费基数的0.8%缴纳失业保险;
如果是农业户口,个人不需要缴纳失业保险,单位按照缴费基数的0.8%缴纳失业保险。
之前有些不太正规的单位,不愿意给员工缴纳足额的失业保险,全部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缴纳,那员工的福利就会下降不少。
但是从2019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将由税务部门征收,意味着这些单位不太可能继续钻空子了;可能所有的企业都会按足额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
自由职业者缴纳失业保险:
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1.2%的比例缴纳失业保险。
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失业保险费101.6元;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失业保险费60.96元;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失业保险费40.64元;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失业保险费6.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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