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民间金融向正式金融过渡的一种组织形式,其本身对促进民间资本“阳光化”、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盲点”、拓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发挥着积极且不可替代的补缺作用。它与农信社、村镇银行一起,构建了提供农村地区、小微企业服务的一个金融体系层次,弥补了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广大基层与农村金融覆盖的不足。
一、为什么说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的是高风险行业?
1.“只贷不存”引发流动性风险。虽然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也可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实行股东的增资扩股,但总体而言,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渠道较少,且获得资金的成本较高。目前市场上积聚的贷款需求远远大于小贷公司的数量和资金量,加之贷款收回需要一段时间,小贷公司可贷资金紧张的状况在所难免。后续资金不足和流动性问题时有发生。
2.“无担保、无抵押”引发信用风险。小贷公司的服务对象多为“三农”和中小企业,其本身抗风险能力弱,逾期、延期还款时有发生,加之抵押担保不落实、权利被悬空,出现客户恶意欠贷的信用风险。
3.“信息不对称”引发决策风险。小额贷款公司所面对的客户差异性大,一般是银行信贷政策限制或淘汰的客户,本身基础信息数据不完善,加上对客户信息掌握不全面,难以获得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支持,造成小贷公司评估依据不充分造成的决策损失。
4.“潜在竞争”引发市场风险。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产品、服务行业和客户群体与商业银行具有同质性。出于竞争原因,小额公司在融资渠道、经营模式上,较商业银行缺乏比较优势,使得小贷公司在资金成本、盈利能力上受到局限,产生预期收益、资本回报下降的经营风险。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低于基准利率的4倍”合理性分析
小贷公司的合理利率是指能补偿公司管理费用、资金成本、通货膨胀有关的资金损失及贷款损失,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依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定价所采用的贷款成本,就是小额贷款公司现实存在的合理性。
1.供需失衡造成的中小企业的他项“寻租”。银行在资金供给方面存在缺口,且近年来此缺口呈放大趋势,多数中小企业在寻求正规金融机构融资无门的情况下,因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为满足生产所需而达成的一种市场选择。小额贷款也是一种特殊商品,主要服务于广大工商个体户、小作坊、小业主。小额贷款的价格,即“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低于4倍基准利率”的利息,是由其成本及市场的供求状况决定的。
以上就是小编对小额贷款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分析,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