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贷款买房时,我们时常会遇到这些专有名词,诚意金、定金、订金等,如果你不知道其中的奥义,恐怕就要被中介忽悠走了。今天我们就来学习一下这些专有名词,在贷款买房时可以帮助你免去很多的麻烦。
认筹金
当买房者表现出了买房意愿时,一般需要通过交“认筹金”来表现诚意。在付了认筹金以后,买房者就有了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同时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等到楼盘开售时,交过“认筹金”的买房者可以有优先选房权力。但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任何形式的“认筹金”其实是房产开发商在没有获得预售许可之前的非法操作,国家对其有相关禁令。
注意:认筹金没有法律效应
房产开发商承诺的认筹优惠活动大多是忽悠人的。在实际操作上买房者处于劣势,开发商可以通过延期开盘,抬高房价等方式抹去优惠力度。所以在缴付“认筹金”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定金
也就是所谓的保证金,一般是在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之前被要求支付的费用,也是一种担保方式。要注意定金是不予退还的!定金的数额不允许超过合同上总金额的20%。所以当被要求支付更高的定金时,一定要提出异议,或者是一口回绝。
注意:定金不予退还
双方可以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作为担保。支付方履行义务后定金作为抵价或是回收。支付方没有履行义务时,定金不予退还。接收方没有履行义务时双倍返回定金。
订金
这里的订金是指“预付款”,和之前提到的定金不同。在双方达成初步协议后,买房者可能会被要求支付的费用,以此来获取这期间的房屋优先购买权。和“定金”最大的不同在于,“订金”是可退的。在双方签订认购协议之前,会先确认房屋面积,单价,总款,交房时间等。在正式合同没有开始履行之前,任意一方违约,订金都是按原数退还给支付方的。
注意:订金可以退换
订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
违约后,订金是原数返还,而定金则是双倍返还。
房产评估费
这项费用是银行在审核贷款的时候,会对买房者的抵押房屋进行价值评估,为了控制贷款的风险。这项操作一般有第三方评测机构来执行。在北上广等一二线城市,向买房者收取这笔评估费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费用一般是总房价的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五不等。
抵押登记费
在办理贷款的过程中,会有一笔“抵押登记费”需要买房者自行缴付。住房是每件80元,非住房为每件550元。但其实这一笔费用是应该由房屋抵押权人的银行或者是房产开发商收取的。
房屋贷款保险费
这一险种针对的是全款或是抵押贷款购买的产权房屋,只报房屋的框架。赔偿部分包括由火灾,爆炸,洪水,泥石流等灾害对房屋造成的损坏。在保险费率方面,各大保险公司没有很大的差别。某些银行则表示,只有通过公积金贷款才会强制购买保险,针对商业贷款的房屋可以选择不够买。
房贷利息费
贷款买房时需要向所贷银行支付利息,而利息通常是由首付金额,贷款利率,贷款年限和还款方式所决定的。
通过以上对于贷款买房中可能遇到的“四金四费”的详细解析,买房者可以在办理贷款的过程中省去很多麻烦,也避免被不良机构所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