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权经常会引发纠纷,发生这类纠纷主要原因是因为出质人认为股权质权不符合实现条件是无效的,那么股权质权的实现条件有哪些呢?小编来给大家分析一下股权质权的实现条件。
一、质权合法有效
用来出质的股权必须是合法设立的公司的股权,未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组织机构的股权都是无效的。
二、股权需可以进行转让
作为质押物首先需要满足的条件就是具有可转让性。股权是由公司股东出资而获得的,获得股权后方可参与公司运营和获取公司分红,一般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都规定所持股权可以进行转让,所以股权是有价值的并且可以转让的,因此可以作为抵押物。再进行股权质权时一定要了解公司是否同意股权转让。
三、需要签订书面的股权质权合同
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进行股权质权是必须要签订书面的股权质权合同的,否则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四、需要进行出质登记
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股权质权,出质人及公司必须前往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将股权交由工商管理部门保管。
五、不可签订流质条约
流质指的是出质人因按约定未履行还款义务,质权自动转让给质权人。因为质权的价值往往会高于债权,一旦签订流质条款,就很可能会对出质人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各国均出台有相关法律,禁止签订流质条约。我国的《物权法》中也明确指出了,不可以预先签订流质条款。
以上就是股权质权的实现条件,在办理股权质权时往往被忽视的一点是只签订股权质权合同而没有办理出质登记,一定要当事人和股权公司在工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否则股权质权是没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