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百年以来,人们都笃信: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如今时代变了,只有罪大恶极,怙恶不悛,民愤极大的恶徒才会被处以死刑,大多情况下,都会给罪犯一条改悔道路的。
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也是为大家广泛所接受的事情。但你知道吗?有些情况中,就算是欠了别人的债,也用不着还钱。
一、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
目前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为3年。简单来说,从法理上讲,如果你欠了别人的钱,从还款日期起拖过三年,这钱就不用还了。
比如你跟别人借了一笔钱,规定还款日期是2017年12月1日,那么到2020年12月1日之后,虽然借贷关系仍然存在,但债权人已经丧失了追债的胜诉权,再起诉到法院,法官就不会再支持。
很多缺德的人就专门坑亲友,借钱就拖,拖过三年概不认账!
二、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借钱不用还
曾有这样一个案例,某初二学生向网吧老板借钱上网和吃饭,钱花光后还不上,网吧老板多次索要无果,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法院认定此行为属无效民事行为,由网吧老板自行负担30%,其余70%由被告监护人偿还。
民法规定: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一般说来,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只会承担部分责任,10岁以下可能会完全不承担责任。如果出借方把钱借给未成年人,哪怕证据确凿,事实认定无误,也是不完全受法律所保护的。
三、借钱从事非法行为,不予保护!
明知借款人借钱从事非法活动,然而还是借钱给他,这种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我国民法明确规定:合法的借贷受法律保护。在解释意见中作出进一步解释: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走私等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四、受的威胁中被迫签订的合同
比如说,普法节目曾有这样的案例,刘某和王某本是生意伙伴,刘某长期欠有王某的钱不还,被王某找人抓了起来,强迫他签下6万的借条,后王某凭借这个借条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认定刘某用胁迫手段,借条无效!
我国民法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民间借贷常会遇到被胁迫签订非法借款合同的情况,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欠款一方如果能证实借款与实际情况不符合,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