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向协会会员单位下发《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纸质文件上的规定终于落地为具体的执行。
公约的执行,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公司在借款客户失信惩戒、催收业务管理、贷后人员管理、违约信息管理、贷后外包管理、投诉处理等6个方面有了具体操作规范。
背景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近几年互联网金融从无到有,已经发展为金融市场上的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
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满足了部门人群对于消费、周转的借贷需求;
另一方面,面对客户的逾期、违约行为,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催收工作多存在暴力、恐吓、骚扰、诽谤等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动作,对人民群众的生活及和谐社会的建设带来了负面影响。
在这样的背景下,公约的制定与执行有利于互金企业的良性发展,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势在必行的。
重点行为规范
公约规定,债务催收过程中催收人员应从以下三方面做好自身的工作:
一、规范自身的行为举止,着装须文明得体,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穿着误导性服装,催收过程中应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二、面对催收客户不得采用恐吓、威胁、辱骂的语言或行为胁迫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不得频繁致电骚扰债务人及其他人员,不得骚扰无关人员,不得引诱客户举新债换旧债。
三、不得冒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以及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的名义开展催收。
公约执行及违约处理
按规定,协会中的互金企业应在公约发布后3个月内,针对自身存在的违反公约要求的情形进行整改。届时,互金协会将采用自查和抽查并举的检查方式,检验公约的落实情况。
据了解,若检查中依然发现从业机构存在违反公约的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协会将采取警示约谈、发警示函、公开通报批评、强制培训教育、公开谴责等自律管理措施责令其整改。
另外,针对检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协会将视情节轻重,分别将违法违规线索移交至司法机关、金融监管、通信管理、市场管理等部门进行查处。
互联网金融协会还明确,采用外包方式催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如因外包管理不力造成损害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从业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